10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优化科技信贷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导向的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金融监管考评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的信贷规模,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在授信审批、激励考核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研究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负面清单机制。
鼓励银行机构为技术创新中心、研发机构、实验室以及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报价水平,降低综合融资费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科创贷款贴息贴保资金的保障作用,扩大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助力科技型人才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提能升级。
通知还表示,要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支持保险公司推广研发费用损失险等科技保险、发展专利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持续优化线上投保关税保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研究将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利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数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纳入市级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对于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新发放的贷款,对银行机构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给予0.5%业务奖励,对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承保贷款金额给予1%业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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